中泰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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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泰書店  

中泰書店借書規章  91.2.25

台北縣淡水鎮中泰國民小學圖書室借還書辦法
一、目標:

1.以教育為主要功能,提供學生「課外補充教材」之來源。

2.透過大量閱讀好書,長期培育具語文潛力之學生,提升本校學生「語文水準」。

3.以書香涵養心靈,達到「心靈改造」之目的。

4.透過親子互動,引導人人閱讀,家家閱讀,培養終身學習的態度與習慣。

二、對象:

1. 學生:本校一到六年級學生。

2. 教師:本校教職員工。

3. 退休教師:本校退休教師提出申請者。

4. 義工家長及社區民眾:本校所有義務教師,(提出申請者)。

5. 社區民眾:中泰社社區民眾,(提出申請者)。

三、借書原則:

1.學生:一次以三本為限,借期二週。

2.教師、退休教師:一次以五本(或卷)為限,借期一個月。續借一次,借期兩週。

3.義工家長:一次以三本為限,借期三週。續借一次,借期兩週。

4.凡書背上貼有「不外借」字樣者,一律不可外借。

5.凡在「待編目區」之書籍、資料者,一律不可外借。

6.每生第一次借書證由圖書室負責辦理,事後遺失者,可於開館時間申請補辦,需繳付工本費三十元,三天後自行到服務台領取。

7.教職員工到職或離職、學童轉進或轉出、義工家長之加入或退出,由人事、教務處及訓導處、輔導室轉知,並需確認借還書之情形,以供調整讀者資料。

 四、圖書股長制度:

1. 每班推選二名,協助辦理借還書。

2. 服務事項與範圍:

(1) 操作電腦之借還書作業。

(2) 檢查同學離開圖書館時,櫃上的書已照櫃號擺齊。

(3) 檢查還書時有無惡意亂畫、損壞書籍,並提出告

五、賠償辦法:

1.書如有遺失、嚴重破壞、潮溼、亂畫情形,照價賠償。

2.擅自撕掉條碼、書標者,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賠償,收五十元書籍整修費。

六、借還書時間:

1.   班級借閱:利用各班「閱讀課」統一辦理。

(程序:還書-取書閱讀-整理書-借書)

2. 個人借閱統一於星期五上午課間活動作操後及午休前辦理借閱,一打上課鐘則不辦理,以維護學生回班級上課之權益。若服務台無服務人員,請將欲借之書籍放回原位、欲歸還之書也不辦理。

3.若遇國定假日、考試、停電等因素,無法辦理「借還書」時,可順延一週辦理。

4.書若超過應還日期一個月以上才還,取消一個月借書資格。

5.學期結束前第二週暫停外借,全面辦理催書。

6.學期最後一週,另排時間讓各班到圖書室辦理「寒暑假借書」事宜。

7.寒暑假借書規定如下:

l  寒暑假借書時間為放假前三天開始辦理借閱手續.

l  還書日期為開學日.暑假日期較長可於返校日由值日老師協助辦理還書及借閱

七、依90學年度下學期校務會議通過,後開始實施。

八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實施,修正亦同。